汛期那些事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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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时间:2023-07-07 11:09:11
汛期是指河水在一年中有规律显著上涨的时期。山东省汛期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。主汛期即洪水高发季节。我国主要江河汛期和主汛期大致划分如下:珠江为5—7月,长江为6—9月,淮河为6—8月,黄河为7—9月。进入汛期,可能出现极端天气和短时强降雨,极易在城市形成内涝积水等灾害,同时降雨往往伴随着雷电、大风、冰雹,容易造成高空坠物、树倒枝折等次生灾害,威胁城市运行和公众人身财产安全。
进入主汛期以来,市水务集团对汛期供水工作再强调、再安排、再部署,要求按照责任不减、检查不空、监测不漏、调度不断“四不”要求,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,并对水库大坝、水利闸道、变配电室、泵房等重要部位进行定期检查,对安全度汛和水生产关键物资进行梳理和储备,全力防范化解汛期安全风险,强化汛期供水保障。
市水务集团特别提醒您:近年来,城市内涝已成为汛期的一种常见灾害类型,且危害极大,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惕。立交桥桥洞、地铁、地下人行通道、地下商场、地下车库等是内涝的高发地。暴雨如注时,这些地方不宜久留,请尽快远离。